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37
日期:2025-12-02 15:3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处罚类别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案件)名称 | 地址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备注 |
| 1 | 警告 |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 |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未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案 |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62号 |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未按说明书要求,在不同患者身上使用了同一“阴道电极”片。 |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 警告 | 2025.11.27 | 2025-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