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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37

日期:2025-12-02 15:35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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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警告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未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案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62号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未按说明书要求,在不同患者身上使用了同一“阴道电极”片。 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警告 2025.11.27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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