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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27

日期:2025-08-05 15:34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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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警告、罚款 福州市长乐区协立门诊部 福州市长乐区协立门诊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路航宾花园7幢1-2楼 2025年05月26日执法人员查阅该门诊部的处方笺,发现2025年5月份该门诊部为林某某、郑某某等患者实施了包皮术,该门诊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患者的病历资料。我局于2025年5月29日对该当事人立案。经调查证实:福州市长乐区协立门诊部存在未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填写病历资料的违法事实。  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四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予以处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2025.8.5 榕长卫医罚[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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