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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示2025-22

日期:2025-07-01 15:38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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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处罚类别 相对人名称 处罚(案件)名称 地址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备注
1 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黄碧莲 黄碧莲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建设路100号 黄碧莲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长乐区金峰镇建设路100号开办医疗机构并开展诊疗活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予以处罚。 1、没收药品器械壹箱(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长卫医证保决【2021】6号));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2025.06.25 榕长卫医罚[2025]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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