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住宅建设项目管道燃气设施建设的通知

日期:2021-04-16 17:48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1-04-16 17:48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要求,现重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规范住宅建设项目管道燃气设施建设的通知》(闽建办房[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规范住宅建设项目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发商)组织专项验收形成《住宅小区配套管道燃气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13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