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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期)

日期:2026-02-04 15:51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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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2-04 15:5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鹤上福旺嘉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5350112316430821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长豆(购进日期:2025-10-21 ),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鹤上福旺嘉生鲜超市,不合格项目为甲胺磷。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5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鹤上福旺嘉生鲜超市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长豆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长豆。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已尽到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长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实现有效溯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经营环节,长豆的不合格项目为甲胺磷,甲胺磷为农药,一般用于农业病虫害防治,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使用了相关药物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

二、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胡洪生便利店销售的毛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XBJ25350112316430814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毛山药(购进日期:2025-10-07),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胡洪生便利店,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5年111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胡洪生便利店现场送达了上述批次不合格毛山药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毛山药。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毛山药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已尽到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毛山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实现有效溯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为销售环节,毛山药的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为杀菌剂,一般用于农业病虫害防治,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使用了相关药物导致。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程序。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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