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乐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项目
日期:2026-04-02 16:57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号)。
2.补助对象:具体实施的第三方服务组织。
3.补助内容: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相关工作,核查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情况,对可食用农产品种植区实施协同监测及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4.补助标准: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项目资金8万元,实际补助标准根据当年度招投标结果确定。
5.申报程序:根据全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情况,通过招投标确定第三方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