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5-09-19 17:58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5年第四季度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经测算,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6482580元。
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共5061人(9月实际发放4861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200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309元,每月发放1563849元。2025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691547元。
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共5027人(9月实际发放4877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150人),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1141人(9月1104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7人),每人每月145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626人(9月586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40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2291人(9月2256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5人),每人每月121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969人(9月931人,2025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8人),每人每月85元;每月共计发放597011元。2025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791033元。
上述款项实行社会化发放,希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发放对象的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长乐区2025年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