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日期:2026-02-11 15:16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长政办〔2021〕115号)文件要求,长乐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金备用制度。结合2026年第一季度各乡镇(街道)实际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下达第一批临时救助资金200万元,用于补充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及区民政局直接开展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各乡镇(街道)在收到通知后,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切实管理和使用好救助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救助金的社会效益。
附件:下达2026年第一批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