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编号:滨20250008号)
日期:2025-05-09 10:39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340号),批准征收松下镇首祉村土地2.431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松下镇首祉村(具体范围见附图),征收土地2.4316公顷,其中林地2.3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2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为防护绿地使用,用于松下镇西皋水库北侧防护绿地工程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代表本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征收土地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和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编号:滨预20240155号)公告之日2024年9月18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附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