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产投大楼 第十层1023的办公用房协议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6-01-08 16:1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产投集团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24〕23号)文件第十七条“经企业决策后逐级报一级企业审批确认可采取协议方式租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租赁行为’”之规定。将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产投大楼第十层1023的办公用房资产协议出租给福州市长乐区木材有限公司,具体协议方案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产投大楼第十层1023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44.69㎡(含公摊)。
二、租赁期限为:五年。
三、租金、押金及交付办法:年租金为12335元,无押金;租金每年交付一次。
现将协议方案予以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止
五、受理意见
公示期内,欢迎干部职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8310
接待部门、来信投递: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811室。
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