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产投集团吴航街道宏航新城22-106单元部分房间协议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5-09-16 09:2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产投集团
关于区产投集团吴航街道宏航新城22-106单元部分房间协议方案的公示
一、协议方案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24〕23号)文件精神,其中“第四条 专业租赁公司的设备租赁、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企业住房提供给本企业职工租住的可由企业自行决定。”现拟将该我司位于长乐区吴航街道宏航新城22-106单元部分房间(使用面积约39.57平方米)协议租赁给公司职工。租赁期限为两年,年租金为人民币伍仟柒佰元整(0.57万元),租金不递增,无需缴纳押金,租金按年交付。现对该协议方案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止
三、受理意见
公示期内,欢迎干部职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8310
接待部门、来信投递: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913室。
福州市长乐区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