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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听证公告

日期:2025-12-11 09:19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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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锦江花园小区业主向我局申请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规划备案。因上述梯位公示期间有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经社区居委会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以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本机关依职权拟组织召开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规划备案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研发楼四期3号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人员构成:

  1.规划备案申请人: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申请方业主代表

  2.相关利害关系人: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反对方业主代表

  3.由本局邀请的相关单位

  四、代表产生及报名办法:

  1.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申请方业主可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产证明文件等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各梯位报名人数超过2人的,可自行推选或由我局指定产生参会代表2名;

  2.锦江花园小区十七座三梯增设电梯反对方业主可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房产证明文件等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3.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旁听的,应当在报名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我局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5.报名地点: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研发楼四期3号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3室(联系电话:28922576)。

  五、听证须知:

  1.听证参加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听证会,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听证过程中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听证参加人需在听证会召开前30分钟随带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议室签到并核实身份。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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