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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 “4.24”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长乐区消防大队 2025-07-15 11:14 浏览量:

  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下肢烧伤,后不治身亡。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福州市长乐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文岭派出所、文岭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4.24”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时间: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

  (二)事故地点: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

  (三)事故类别:火灾事故

  (四)事故等级:一般事故

  (五)受灾户基本情况:此次火灾造成1户受灾,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吴*俤一户,受灾户吴*俤,男,72岁,已婚;死者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未婚,智力障碍者,腿脚先天残疾,行动不便,独居,系吴*俤次子,居住地址为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

  (六)起火建筑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为东吴村村民吴*俤的自建房,建筑主体为单层砖木结构,占地面积为2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平方米。起火建筑东侧为阜庄*号民房及无门牌号民房,西侧为村道,南侧为村道,北侧为阜庄149号民房。该民房所有人为吴*俤,未涉及租赁关系,实际居住人为吴*俤次子吴*软。

  二、火灾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5年04月24日01时50分左右,东吴村阜庄*号民房旁边民房的邻居罗*伦在家里睡觉突然听见外面传来噼里啪啦的声响,把他吵醒了他就出门查看,就看见隔壁东吴村阜庄*号民房里面着火了。他出门后看见东吴村阜庄*号民房里面火势已经很大了,整个民房里面全是火,看不清具体是什么地方着火了。他是2025年04月24日01时50分给119打的报警电话。               

  2025年4月24日1时50分许,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支队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共调派了空港消防救援站2辆消防车12名指战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空港消防救援站到场前受伤人员吴*软已经自行脱困,被家属拉到三轮车上准备送往医院。2时03分,空港消防救援站赶到现场。2时12分,现场明火已被扑灭。2时22分,现场处置完毕。2时30分,空港消防救援站撤离现场。吴*软于2025年4月27日在东吴村阜庄*号因病逝世。

  经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文岭派出所核实,死者身份为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户口所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

  三、火灾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火灾造成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装修及民房内部床、柜子、电动车等物品不同程度烧损烧毁,过火面积约为25平方米。经统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1121元。火灾造成1人受伤(吴*软,男,身份证号码350182********0014),后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不良舆论影响。

  四、火灾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起火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询问证人、调取监控等调查手段,综合分析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0时54分许;起火部位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西侧;起火点为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西侧床铺床尾东侧区域地面; 起火原因可以排除人为放火、生活用火不慎、雷击、电气线路故障等,无法排除蚊香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火灾事故主要原因

  1、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户主吴*俤经常性燃放蚊香为其儿子吴*软驱蚊。据吴*俤描述,平常吴*软所住的房子里面蚊子很多,臭味也很重,每天基本都有燃放蚊香驱蚊。燃着的蚊香平常都是放在入户门里面床铺东侧将近1米的位置。蚊香旁边还放了锄头、桶以及其他农具等可燃之物。床架上是木质床板,床板上是薄薄的毛毯作为床垫,薄薄的被子,被子里面是海绵一样的材质。燃放的蚊香及其周围可燃物品处于一个不安全状态是该起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良因素。火灾发生时间正值凌晨,死者吴*软是先天痴傻加上小儿麻痹症,他不会讲话,不能站,不能走路,只会爬;火灾发生时吴*软单独居住在一栋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的单层砖木结构房屋内,夜间无人员看护;火灾发生在深夜,起火房屋四至无相邻房屋及邻居,不易被周围村民发现。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1、死者吴*软,智力不全,行动不便,作为不完全行为人,长期独居,夜间无人看护,存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不到位;

  2.夜间火灾,不易第一时间发现及应急处置,周围邻居发现异常后,火情已发展成灾;

  3、文岭镇东吴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开展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摸底排查不彻底,未能将吴*软纳入弱势群体排查对象,未能深入开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仅停留在填报收集工作台账,对独居的老弱病残及留守儿童、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开展“一对一”实名看护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长乐区文岭镇东吴村阜庄*号民房“4.24”亡人火灾是一起因使用蚊香不当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五、火灾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部分农村砖木结构房屋耐火等级低,建筑内可燃杂物多,火灾负荷大,距离消防队站偏远,一旦发生火灾,较难第一时间控制扑救。

  2、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群众消防安全常识掌握不足,应急自救能力有待提升,农村群众普遍缺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存在应急疏散逃生能力不足,针对农村群众的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3、村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质效不高,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虚化,开展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摸底排查不彻底,未能针对用火用电用气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农村老旧自建房消防安全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开展不力,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农村群众消防安全等生命安全意识薄弱。

  六、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对相关单位的处理情况

  建议文岭镇人民政府对文岭镇东吴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文岭镇东吴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通报批评。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作不足和问题,提出以下事故防范措施:

  (一)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质效提升,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推动乡镇、村(社区)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农村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居民家中发放和讲解有针对性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常识,为辖区农村群众提供消防安全精准服务。

  (三)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及时整改治理,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通过定期召开消安委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上热下冷”的问题。

  (四)切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消防部门在强化执勤备战的同时,要加大对乡镇村居两级的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工作指导力度,经常性上门指导应急演练,协同开展灭火救援,定期组织业务比武竞赛,不断提高社会消防力量的火灾扑救能力,同时探索将社会消防力量逐步纳入消防部门的调度指挥体系,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出警,并迅速调集起火场所周边社会力量到场,及时搜救人员、扑救火灾。

  (五)依托多方力量提升宣传工作效能。紧扣农村消防宣传这一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建设、村委会、各基层派出所及消防宣传志愿者的职能作用,利用农村集市、校园、村委会、广播站构建消防宣传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家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浅出地指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切实增强广大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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