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守护湿地生态环境、维护鸟类栖息安全、提升湿地保护区周边村民生态保护意识,2025年9月11日上午,福建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牵头,联合多部门在梅花镇开展联合执法暨法制宣传活动,以“执法+宣传”双轨行动,为湿地生态保护注入强劲合力。

当日上午,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长乐区检察院、长乐区法院、长乐区司法局、长乐区农业农村局、长乐生态环境局、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梅花镇政府、梅花海防所及梅花相关村居等单位人员,准时在梅花镇政府集合,明确任务分工后迅速行动。
执法和宣传两支队伍同步推进工作

一支由湿地管理处资源保护科联合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执法队伍,前往五显鼻港开展巡护执法。队员们沿湿地滩涂细致排查,重点清理非法设置的捕鸟网、地笼等工具,从源头消除干扰鸟类栖息、觅食的安全隐患,为即将迁徙而来的候鸟营造安全栖息环境。

另一支由湿地管理处宣教科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组成,在梅花镇梅北社区开展湿地保护专题法制宣传,通过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物品、互动讲解问答等形式,向社区群众普及湿地生态价值、鸟类保护意义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让湿地周边群众了解在滩涂使用氰化纳、放鞭炮驱鸟以及设置地笼等不当行为,给生态环境,特别是候鸟带来的危害,正确引导群众认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社区群众对宣传工作也给予了肯定。

此次联合活动不仅通过执法行动彰显了法律护航湿地的坚强决心,更借助宣传让保护理念深入农村社区,有效凝聚了多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湿地保护的共识,为闽江河口湿地的长期生态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闽江口生态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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