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单人保”,是否可以免于核查本人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不可以。最低生活保障坚持“有救无类”兜底原则,所有低保申请均严格执行“逢进必核”,必须核查申请人相关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不存在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无需核查、直接纳入低保的政策。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分两种情形:一种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及确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在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时需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收入、财产等)核对。另一种是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022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明确“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提出低保申请,不等于直接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申请时仍需核算本人的收入和财产(包括收到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费用)。

所属单位:长乐区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救助 时间:2026-08-2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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