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吗?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因此个人不得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备案。 

所属单位:长乐公安分局 所属分类:治安 时间:2026-05-1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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