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长征启公告补[2021]020号)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9-13 15:28 浏览量:
     为实施福州市长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区已于2021年4月14日发布南山生态公园新增栈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面积:2.6037公顷

2.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项目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航城街道联村村、吴航街道十洋村、吴航街道东关村。

4.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山生态公园新增栈道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28日由航城街道办事处、吴航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为南山生态公园新增栈道工程项目征地启动公告的补充公告,补充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航城街道办事处、吴航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1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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