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福州新区滨海新城202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8-01 14:59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344日至625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3年第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9个,其中房建项目61个,市政项目18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79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1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710.46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562.00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92个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抽查抽测钢筋力学性能21组,全部合格;钢筋接头抗拉强度14组,全部合格测钢结构焊缝质量6个构件,全部合格。抽测桩基桩身完整性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5根,全部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12组(36处),全部符合要求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14组(42处),全部符合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检查79个项目,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46台(塔吊20台,施工升降机26台),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28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 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5#厂房(一期)、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2#宿舍楼、均和铂翠城B地块等项目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均和铂翠城一期 A地块12#楼、福州第十九中学滨海校区一期等项目,在岗管理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部分管理人员请假未在“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海玥公馆15A#未按要求对进场的幕墙结构胶进行报审;东卓名郡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钢筋进行报审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的镀锌钢管进行报审;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未按要求进场SNS柔性防护网进行报审福州滨海新城下沙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未按要求对进场的污水井盖进行报审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万新数字产业园、新投时代中心、福州正源沁智能化冷链物流项目、福州临空经济区文山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万沙河二期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等,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或无隐蔽验收资料就擅自隐蔽;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项目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到场;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项目外脚手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危大模板未实行举牌验收并留存影像资料;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工程基层分部工程验收项目经理未到场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福建省福州市东冉针纺有限公司1#厂房(一期)2#厂房宿舍楼、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万新数字产业园、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4#车间、福翔小区、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等项目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影像材料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配套设施B综合楼C厂房D精工厂房E精工厂房F精工厂房等项目,项目部未按要求开展月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影像材料 

  5部分项目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如: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 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及地下室项目未编制危大工程清单;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危大模板工程、均和铂翠城B地块项目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未进行安全巡查;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配套设施C厂房,施工升降机未挂设月检公示牌或月检未按规定举牌拍照。 

  6)部分项目安全教育或安全交底不到位。如:海玥公馆15A#楼项目木工班组无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就上岗作业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4号下穿通道工程、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无三轴搅拌桩安全技术交底;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无高边坡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交底。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 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2#宿舍楼、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福州市长乐区新村小学等项目,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办公综合楼宿舍楼及地下室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巡查;海玥公馆15A#楼、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综合楼2#宿舍楼、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12#楼及地下室、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综合楼物流仓库、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三6#办公楼等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2#宿舍楼、福州滨海新城下沙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监理部在岗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 

  个别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辉煌科技楼个别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2.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4#楼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1#物流仓库个别梯板厚度最大负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4#楼个别楼层同条件试块留置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工程明渠底板墙身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结构构件相应位置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4#楼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个别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综合楼1#物流仓库、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个别主要受力构件存在严重外观质量缺陷;智能成套装备及大型合金钢成型生产线异地搬迁改造项目1号厂房个别框架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C16桥台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在结构子分部验收前擅自修补;明月轩项目地下室外墙、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C厂房屋面,局部存在渗漏水现象。 

  2)部分项目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滨海新城CBD核心区输配环区域工程地下空间B2层底板个别框架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4#楼、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长乐新校区三区D-3号楼,个别框架梁柱节点加密箍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福建省福州市东冉针纺有限公司2#厂房个别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进场路)工程4#墩柱部分箍筋弯钩弯折角度不符合要求;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工程未能提供排洪渠墙身钢筋连接接头检测报告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综合楼个别填充墙构造柱预埋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海玥公馆15A#楼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个别填充墙构造柱或水平连系梁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个别填充墙后置拉结钢筋数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个别外墙砌体存在透明缝。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海玥公馆15A#幕墙工程个别立柱角码与预埋件焊缝防腐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未能提供幕墙四性后置埋件拉拔强度检测报告;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2#楼个别立柱角码与预埋件连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未来城N地块写字楼装修工程2#楼一层干挂饰面板部分龙骨后置埋件与墙(梁)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3#宿舍个别批次镀锌钢管壁厚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3#宿舍、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5#厂房(一期)、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1#楼等,雨水管道材质与设计要求不符;未来城N地块写字楼装修工程(2#楼1F、24F)排烟风管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E精工厂房个别照明电线导管钢塑混接;盈合产业园项目11#楼、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2#楼,个别穿墙风管未设套管;明月轩地下室、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A#楼厂房、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2#楼,部分塑料护套线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墙体或抹灰层内。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中国移动(福建福州)数据中心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室内消火栓箱内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喷雾水枪,部分设备房墙板孔洞防火封堵不到位;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项目部分高窗未设置方便开启装置,变形缝局部防火封堵不到位;海玥公馆项目部分防火门未设置闭门器、顺序器、防火胶条,部分登高救援场地与房屋之间存在妨碍登高操作的树木;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部分喷淋头污染严重;大东海新天地A地块项目部分楼层火灾自动报警测试时正压送风系统无法联动,排烟风管部分排烟口未设置于储烟仓内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三期)发热门诊楼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无施工依据。 

  6.市政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一处路面基层、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北灯光带栈桥现浇箱梁,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覆盖保湿养护;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以西CBD区域纵向支路网道路工程(第三标段)纵一路、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网龙二路,部分检查井爬梯踏步上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沙尾路(道庆路-万新路)道路工程水泥稳定层局部平整度较差,个别地方出现龟裂、隆起;福州临空经济区文松路(仙昙路至鹏程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未能提供边坡锚杆抗拔力检测报告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基坑边坡工程 

  个别项目基坑或边坡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工程基坑土方堆载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接线一道路高边坡支护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坡顶存在滑坡安全隐患。 

  2.外脚手架工程 

  部分项目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厂房3#楼部分扫地杆设置不规范;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外脚手架个别小横杆缺失,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部分剪刀撑斜杆未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福建省福州市东冉针纺有限公司2#厂房、盈合产业园项目3#楼、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1#物流仓库、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综合楼,连墙件多处缺失;福州滨海快线大鹤车辆段西侧排洪渠工程明渠侧墙脚手架未按方案要求在侧墙两侧搭设。 

  3.模板支撑体系 

  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 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模板支撑架个别立柱基础处理不符合要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楼梯段模板支撑形式与方案不符;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1#物流仓库楼梯模板支撑架部分立柱悬空;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模板支撑架部分立柱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大于规范要求。 

  4.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厂房项目1#塔吊基础积水,主钢丝绳断丝一处;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5#塔吊主钢丝绳保养不良;滨海新城租赁住房四期项目2#塔吊主钢丝绳局部轻微变形。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厂房项目3#施工升降机整机保养不良,个别梯笼导向轮缺失;均和铂翠城B地块项目8#施工升降机梯笼出料门配重钢丝绳集中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6#办公楼、盈合产业园项目3#楼、福州中央·润城项目一期1#楼、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楼、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配套设施C厂房,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安装远程监控或人脸识别系统;福州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长乐滨海新城酒店土地项目2#施工升降机梯笼天窗限位失效。 

  3)个别项目高处作业吊篮存在安全隐患。如:明月轩项目5#楼个别吊篮上限位失效 

  5.施工临时用电及消防安全 

  1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海玥公馆15A#楼福州滨海新城道庆消防站辉煌科技楼、未来城N地块写字楼装修工程(2#楼1F、24F)项目,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万新数字产业园、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员工宿舍、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均和铂翠城一期 A地块12#楼、新投汇贤雅居宿舍装修工程等项目,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北灯光带栈桥注浆机电缆线无套管保护直接盘在金属护栏上;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个别电缆线沿地面明设 

  2部分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进场路)工程配电柜旁存放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装修工程、正源沁智能化冷链物流项目、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福州滨海新城洽屿路(东南快速-万新路)道路工程等项目办公用房或材料仓库配备灭火器灭火器配备不足 

  6.安全防护 

  1部分项目临边或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综合楼、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6#办公楼、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2#楼等,部分楼层临边或楼梯梯段临边防护不到位;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厂房3#楼、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综合楼、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三期)、盈合产业园项目3#楼等,部分电梯井口无立面防护;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深基坑混凝土支撑梁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施工便道边坡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道路边坡未设置临边防护福州临空经济区文山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工程、沙尾路(道庆路-万新路)道路工程等,部分检查井未设置洞口防护或防护不到位。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如: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6#办公楼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B-S1#楼、福建长源纺织有限公司1#物流仓库、新中冠大数据研发运营中心1#楼、新投时代中心1#楼等,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或搭设不规范。 

  7.文明施工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不到位。如:海玥公馆15A#楼、福州协荣精密工业有限公司2#厂房4#厂房项目,施工围挡未连续封闭;均和铂翠城一期 A地块12#楼 、万新数字产业园项目,施工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施工主要道路未硬化,施工场地无排水措施泥浆池设置不规范;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与其他建设项目存在交叉施工的区域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且施工便道存在扬尘现象 

  三、对存在较大问题工程项目的通报 

  (一)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1): 

  1.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燕;监理单位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蔡家耀。 

  (二)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2): 

  1.海玥公馆15A#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建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学景;监理单位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总监黄言诏。 

  2.福州伟华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黄酒及葡萄酒项目1#综合楼、2#宿舍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拓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钦;监理单位福建诚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叶竹芝。 

  3.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1#工业厂房、2#工业厂房、3#宿舍、6#宿舍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燕;监理单位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蔡家耀。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3 

  1.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项目,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航空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卫平;监理单位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江斌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桩基工程施工及检测工作 

  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强化桩基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意见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98号)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桩基工程施工及检测工作。新开工项目在首次现场监督交底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将桩基工程验收批的划分和验收的专项方案报送至我局;各验收批工程桩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认的相关桩基施工质保资料报送我局。同时,在受检桩抽取、桩基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置等环节配合我局做好监督工作。 

  )落实落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73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90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对企业承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同时,施工企业在每月3日前将前一个月自查自情况及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书面报送我局。 

  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DBJ/T13-416-2023),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起重机械安拆环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会议和举牌验收等重要节点,严格实行影像资料留存。 

  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要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安办〔2023〕45号)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法定责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各项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动火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专题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便函〔2023〕65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 

  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及高温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上级防汛防台风有关文件精神、《关于做好住建系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函〔2023〕64号)要求,切实履行好防汛防台风及高温天气期间安全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汛期及台风期工作责任要细化到监测值守、预报预警、避险转移、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塔吊、基坑、边坡、下穿涵洞和施工现场低洼易涝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要按照属地政府防汛防台风指令及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队伍物资准备工作,落实应急响应各项措施。同时,要强化高温天气施工防控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落实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时,11:00-15:00严禁室外露天作业的要求,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减轻劳动强度,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和防火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聚焦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责任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防汛防台风防高温工作落实不到位、桩基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以及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严厉查处曝光。   

    

  附件: 

  1.存在较大安全质量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工程项目表 

  2.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工程项目表 

  3.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工程项目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2023731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