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结合“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自2022年10月9日至12月27日,在滨海新城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0个,其中房建项目52个,市政项目18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71份,其中责令停工改正通知单2份;对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共记650.05分,对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共记529.00分。
质量方面。现场回弹抽测111个混凝土构件,全部合格。抽查抽测钢筋原材32组,全部合格;钢筋接头13组,全部合格。抽测市政道路基层及面层厚度14组(42处),全部符合要求;路基、基层及面层(含台背、井周回填)压实度21组(63处),全部符合要求。
安全方面。结合“双随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58个项目,其中检查建筑起重机械52台(塔吊27台,施工升降机25台),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66条。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安全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工地未实行封闭管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A#楼厂房、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职;卧龙居、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环卫设施项目(环卫综合转运站4)工程项目,在岗人员少于应在岗人数2/3;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装修工程、福州滨海新城新福北路(环湖路)道路工程第2标段项目,部分管理人员因故请假但未登录“项目监管系统”登记留痕。
(2)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报审。如:2022年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灯光带栈桥,未按要求对已使用的钢筋进行报审;福建省长乐市富达纸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福建宏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项目,未按要求对已使用电线电缆进行报审。
(3)部分项目施工程序不符合要求。如: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6#楼吊篮验收表施工单位未盖章,监理单位未签字确认;博思人工智能产业园(二期)悬挑架验收总监未签字确认;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灯光带栈桥、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5#厂房、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A#楼厂房,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不齐全就进入下一道工序。
(4)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自查。如: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装修工程、长乐区古槐屿中村温泉站房项目,施工单位未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东湖·尚筑、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三期)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未开展月度检查或检查未留下可追溯记录的影像材料。
(5)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如: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宿舍楼深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福州第十九中学滨海校区一期预制构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前未在“监管系统”填报。
(6)部分项目安全交底不到位。如: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灯光带栈桥钢结构操作平台危大工程方案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签字;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6#楼外墙涂料班组、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装修工程外架班组,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工作塔梁板模板支架未分开搭设且梁底采用扣件受力,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疫情防控期间总监不在岗履职;2022年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5#厂房(一期)、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二期)、福建省长乐市富达纸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灯光栈道等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发现或督促整改。
(二)实体工程质量方面
1.地基与基础工程
个别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2022年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个别灌注桩钢筋笼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批次钢筋焊接接头未提供检测报告,部分基桩未提供桩底清孔记录。
2.主体结构工程
(1)部分项目混凝土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工作塔个别梯板厚度最大负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个别框架柱上下错位超过规范要求;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部分框架柱存在蜂窝或孔洞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5#厂房个别框架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G匝道西侧1#挡墙墙身,外观质量缺陷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擅自修补;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地下室顶板局部存在渗漏水现象;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北灯光带栈桥部分墩柱、福建省锐华针纺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个别楼层框架梁,同条件试块未留置或留置频率不足。
(2)部分项目钢筋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工作塔个别纵向受力钢筋位置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框架柱部分钢筋焊接接头外观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地下室个别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不足,个别梁柱节点箍筋数量不足;福州市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生化池个别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5#厂房部分填充墙后置拉结钢筋数量或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高清显示用铜靶材产业化建设项目A#楼厂房部分构造柱预设钢筋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10#楼个别填充外墙存在透明缝;福州中央·润城项目一期7#楼个别迎水面外窗钢筋混凝土企口型止水带施工不到位。
3.装饰装修工程
部分项目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7#楼幕墙后置埋件螺栓未按规定进行抗拉拔检测;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幕墙未能提供玻璃幕墙四性检测报告;博思人工智能产业园1#楼幕墙个别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方式或连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中国电信福建东南信息园C2#数据中心项目幕墙个别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处焊缝防腐处理不符合设计要求。
4.安装工程
部分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装修工程部分穿墙风管未设套管;游龙泛娱乐大数据产业园B地块9栋3-4层共享办公室装修工程、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福美显材贴合项目、海玥公馆、中国电信福建东南信息园C2#数据中心土建工程、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等项目部分塑料护套线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墙体或抹灰层内。
5.消防工程
部分项目消防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恒宇万隆假日大酒店项目个别喷淋头与梁底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防烟分区自然排烟面积不足;新天地滨海花园C地块项目部分桥架穿墙处防火封堵不到位;滨海未来城二区地块N项目部分消火栓箱内水带或枪头等组件不齐全,屋面消防电梯机房未安装消防电话;大东湖海洋温泉度假村装修工程项目部分防烟分区储烟仓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6.市政工程
部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如:福北线给水管道改造及原水管道新建工程第二标段K3+300-K3+440段局部管道周边回填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长港路部分路基回填土含水量偏大,回填质量不符合要求;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翔汇路下穿通道及附属工程G匝道1#挡墙局部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泄水孔;福州滨海新城启动区环卫设施项目(环卫综合转运站4)工程室外Y1检查井未按设计要求设置上下爬架。
(三)实体工程安全方面
1.外脚手架工程
部分项目外脚手架工程搭设不规范。如: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工作塔外架个别立杆悬空;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三、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配套设施C厂房、盈合产业园项目5#楼、福建宏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1#楼,存在外架连墙件或外架开口处连墙件多处缺失;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5#厂房项目外架扫地杆局部缺失;均和铂翠城B地块7#楼、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B9#楼,存在个别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2#工业厂房个别外架立杆接长未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未按规定连续设置剪刀撑。
2.模板支撑体系
(1)个别项目模板支架搭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工作塔梁板模板支架未分开搭设,梁底采用扣件受力。
(2)部分项目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如: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5#厂房、盈合产业园项目5#楼、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三、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B9#、均和铂翠城B地块7#楼、成溪花园等项目,存在剪刀撑或水平拉杆设置不足、立柱自由端或顶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等问题。
3.机械设备及吊装作业
(1)部分项目塔吊存在安全隐患。如: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1#楼塔吊风速仪失效;福州滨海新城安置房七期项目B9#塔吊基础四周未设护栏;新天地滨海花园B地块塔吊防雷接地损坏。
(2)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隐患。如: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2#工业厂房、长乐太平洋食品有限公司2#宿舍楼、福建省长乐市富达纸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安装操作员智能识别设备或未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实施远程监控。
(3)个别项目高处作业吊篮存在安全隐患。如:均和云谷产业园A区6#楼吊篮安全锁超过有效期。
4.施工临时用电
部分项目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如:2022年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临时用电方案未经审批且与现场不符,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福建碧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家具生产线技改项目、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福建省长乐市富达纸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域)装修工程等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末级箱配备不足。
5.安全防护
(1)部分项目临边或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卧龙居2#楼、联东U谷·福州盈合智慧园B地块10#楼、福建永丰针纺有限公司工程2#工业厂房、均和铂翠城B地块7#楼,外架边缘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进场下穿通道工程基坑顶部局部护栏倾倒破损;大东海新天地B地块1#楼卸料平台口、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工程北灯光带栈桥起点处端头、福州临空经济区文山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基坑、福州临空经济区马山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接线一道路个别雨水集水井、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四标段)个别电力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到位;福州临空经济区马山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接线二道路现场断头道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且未设置反光警示标志。
(2)部分项目进出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如: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福建宏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棚。
6.施工消防安全
个别项目施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如:福建拓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附属配套设施C厂房、博思人工智能产业园(二期)B04#楼,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
7.文明施工
部分项目文明施工不到位。如: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二期)、福建富平实业有限公司3#车间三、福建博那德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装配式钢结构体系建筑部品化项目,施工围挡未连续封闭;长乐区古槐屿中村温泉站房、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二期),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洗车台;下沙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南进场路)工程、228国道临空经济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福州临空经济区文鹤中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第一标段),施工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
三、对存在较大问题工程项目的通报
(一)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1):
1.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镇江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骁;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詹联城。
2.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货站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龙岩市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勇;监理单位福建成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总监张善庆。
(二)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2):
1.2022年福建电信东南信息园数据中心配套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李雨生;监理单位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金贵。
2.中央储备粮长乐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镇江四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骁;监理单位厦门海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监詹联城。
3.福建捷高纺织有限公司2#厂房、2#宿舍楼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雪莲;监理单位福建元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宋晓倩。
4.福建省亚新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5#厂房(一期)、泵房水池扩建、门卫1项目:A#楼厂房,施工单位福建省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敏;监理单位韵德(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总监鄢立伟。
5.福建佳亿化纤有限公司厂区3#厂房(二期)、水泵房项目,施工单位福建易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祥荣;监理单位福建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监吴虎。
6.福建省长乐市富达纸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展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肖春华;监理单位福建连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王少阳。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详附件3):
1.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飞行区-北灯光带栈桥项目,施工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徐春彬,监理单位北京颐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袁智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工地环境卫生水平
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容貌和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福州新区滨海新城房屋市政工地环境卫生水平,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市政工地环境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榕建质安〔2023〕3号)文件要求,全面自查是否擅自占道围挡、不按规范围挡、围挡不整洁、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不规整、场地脏乱等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冬春季节火灾防控,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系统年终岁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榕建质安〔2022〕215号)文件要求,全面自查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是否严格临时用房和外架密目网材料选用、消防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要求,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三)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节后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限空间、消防设施、脚手架和高支模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和整治,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同时,加强节后复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落实好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严厉查处曝光。
附件:
1.责令停工整改工程项目表
2.施工单位项目记分值较多工程项目表
3.存在较多问题的市政工程项目表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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