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04-16 15:37 浏览量: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关于申请审批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长江院〔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402-350112-04-01-80762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中心卫生院 

  三、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江滨大道、环湖路东侧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及配套附属设施。用地面积20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51.4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151.46平方米。 

  项目分两期建设:(1)一期建设内容:新建建筑物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净化工程、防辐射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医疗、信息化设备,以及室外综合管网、光伏系统、充电桩、变压器、高压外线系统、污水处理工程、道路及园建、标志导向、绿化景观、永久用水、用气、用电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2)二期建设内容:新建建筑物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医疗气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医疗、信息化设备,以及光伏系统、高压外线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090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475.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2.4万元、基本预备费480.83万元、医疗器械及信息化系统购置费3700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26号)文件精神,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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