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06-16 09:13 浏览量:

福州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审批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榕教函〔20213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102-350112-04-01-357665)。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古槐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在滨海新城古槐镇建设天津大学福州校区(三期)项目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用地面积14308.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79.3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1461.5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317.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599.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8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8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的设计工作。

四、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36454.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549.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2.36万元,预备费1553.62万元,项目开办费、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3828.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福州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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