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设施站: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设施站关于申请审批长乐区鳌头溪流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杜绝污水直接排河,减少合流污水、混接污水对河道的污染。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长乐区鳌头溪流域(奎桥至郑和东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对长乐区鳌头溪流域(奎桥至郑和东路)进行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全长1.8公里。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干管及补水系统,农村污水改造,大排口截留、河道修复等。
四、投资匡算
项目总投资匡算11351.92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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