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滨海新城大鹤车辆段排洪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09-08 09:13 浏览量: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商请审批福州滨海新城大鹤车辆段排洪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推动福州滨海新城健康发展,解决网龙路、鹏程路、仙昙路、文鹤路等道路排水,满足车辆段排洪渠排涝标准。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长乐区文岭镇境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位于福州临空经济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驳岸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河宽5米,左右岸绿化带为0~19米宽,河道总长1835.721米。

  四、投资匡算

  工程投资匡算约12116.88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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