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福州鼎锦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板材和30万立方砌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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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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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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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鼎锦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板材和30万立方砌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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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滨海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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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鼎锦城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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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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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板材和30万立方砌块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福州鼎锦城建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 (4)工程规模:租赁华逸隆针织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年产60万立方板材和30万立方砌块; (5)建设性质:新建; (6)产品规模:年产60万立方板材和30万立方砌块; (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住厂),3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营300天; (8)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9)项目施工期:2020年9月-2021年2月; (10)项目投产时间: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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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华逸隆针织有限公司已建的1个200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松下镇牛头湾四类海域。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污染控制措施可行性:在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粉磨工序粉尘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浓度限值(颗粒物≤30mg/m3);石灰粉料仓粉尘、水泥仓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颗粒物浓度限值(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1mg/m3)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项目外排废气中的SO2和NOx总量需购买量分别为0.729t/a、5.6862t/a。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工序粉尘经1个集气罩(收集效率85%)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1台LDMS60型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9000m3/h,除尘效率按99.9%计)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磨工序粉尘通过在干式球磨机上和螺旋输送机之间通过管道连接1台LDMS50型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7500m3/h,除尘效率按99.9%计)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仓粉尘与水泥仓粉尘分别经仓顶自带HMC-48B型袋式除尘器(处理风量为5000m3/h,处理效率99.9%)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无组织粉尘及堆场扬尘采取水雾喷淋进行除尘,车辆运输废气通过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指定专人负责道路洒水工作等措施来减少粉尘排放。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转。根据预测分析,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全厂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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