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9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11:58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新投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科宇广黄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编号为XBJ2535011237123531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科宇广黄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日),被抽样单位为福州新投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全氮(以氮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5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为福州新投酒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长市监文不罚〔2025〕1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主要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中出现问题导致。针对以上原因,该店立即进行整改:1、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2、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

二、福州市长乐区金峰渔锅仔石锅脆鱼店销售的牛蛙(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编号为XBJ2535011237123586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牛蛙(活)(购进日期:2025年5月9日),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渔锅仔石锅脆鱼店,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5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渔锅仔石锅脆鱼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另外,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52、处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长市监金处罚〔202531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主要原因可能为农户在生产养殖过程中添加了恩诺沙星药物。针对以上原因,该店立即进行整改:(一)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二)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三)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台账;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不采购、不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不采购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