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1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16:10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源安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笋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为SBJ23350000371146543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笋干(购进日期:2023-11-06),被抽样单位为福建源安百货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铅(以 Pb 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124,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建源安百货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不罚2024〕10号),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为流通环节,不合格项目铅(以 Pb 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造成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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