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手剥香瓜籽(五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手剥香瓜籽(五香味),生产日期:2022-11-21,规格型号:500 克/袋,商标:/,质量等级:/,经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检验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1.0g/100g,该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委托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3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手剥香瓜籽(五香味)共计生产3455kg,销售3455kg,库存0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店销售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荷兰豆,购进日期:2023-03-1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质量等级:/,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验,检验结论:多菌灵项目实测值:0.30mg/kg,该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3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港路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荷兰豆共计购进15.5kg,销售15.5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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