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9-22 15:32 浏览量:

近期,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区2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经营的牛蛙(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市场监局委托,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经营牛蛙(活)(购进日期:2022-07-6)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呋喃唑酮代谢物,μg/kg 实测值4.36 μg/kg (《检验报告》编号:2022SFJC-DC2236),该项指标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2730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牛蛙。经查明,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共购进该批次牛蛙12.65公斤,其中抽样2.7公斤,使用9.95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蜀都丰餐厅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海蚌(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局委托,福建省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海蚌 (活)购进日期:2022-08-07)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海蚌中氯霉素μg/kg 实测值4.14μg/kg(《检验报告》编号:2022SFJC-NC1850 ),上述指标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2830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批次海蚌。经查明,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该批次牛蛙4.75公斤,其中抽样1.6公斤,使用3.15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局责令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璞鸣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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