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第9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9-01 17:51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鑫航生鲜超市销售的米蕉(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米蕉(香蕉),购进日期:2022-06-19,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 /,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36mg/kg。复检检验机构: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实测值:0.34±0.05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2年7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鑫航生鲜超市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米蕉(香蕉)共计购进29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福州市长乐区永鑫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荷兰豆,购进日期:2022-06-16,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 /,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多菌灵,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34mg/kg。复检检验机构: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实测值:0.025±0.002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2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永鑫惠商贸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荷兰豆共计购进11.5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福州隆福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带鱼段,生制品(调味水产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带鱼段,生制品(调味水产制品),生产日期:2022-05-30,规格型号:700 克/袋,商标:字母+图形商标,质量等级:/,检验机构: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指标:≤0.25g/100g,实测值:0.41g/100g。委托单位: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2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隆福水产有限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带鱼段,生制品(调味水产制品)共计生产714kg,销售707kg,库存7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四、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2-07-0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 /,质量等级:/,检验机构: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标准指标:≤0.05mg/kg,实测值:0.17mg/kg。复检检验机构: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实测值:0.23mg/kg。委托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2年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计购进80kg。

(三)我局依法监督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企业依法主动暂停经营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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