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08 09:18 浏览量:

  近期,在2020年福建省级匹配抽检中,发现我区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经营的正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2020年11月4日购进的正蟹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正蟹中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1.5mg/kg(《检验报告》编号:2020SFJC-SC1162),该项指标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复检结果为:正蟹中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2.5mg/kg(《检验报告》编号:204002000163),该项指标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0年11月26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2020年11月4日购进的正蟹。经查明,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共购进该批次正蟹21公斤,其中抽样2.45公斤,使用18.55公斤。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海遇海鲜餐厅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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