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第19期)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1-08 16:49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金味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味型脆萝卜(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原味型脆萝卜(酱腌菜),生产日期:2020-06-18,规格:110 克/袋,商标:巧阿嫂+图案,不合格项目:甜蜜素。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处罚决定书(长市监行罚[2020]390号),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属于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 处以罚款5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生产者整改情况。经原因排查,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1、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整改措施:1、对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2、加强过程管控;3、加强人员培训。我局已对其整改情况复查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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