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报来《关于请求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拨付救治款的请求》(长精院[2020]9号)文件收悉,经审核,长乐区精神病医院从2020年0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共接收15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发生救治医疗费用246877.48元人民币。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07]31号)文件精神,现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医疗经费249877.48元人民币下拨给你院,请专款专用,切实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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