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榕民〔2020〕1号)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榕民〔2020〕308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特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经研究决定,按照我区散居孤儿每月1400元的保障标准,对第一季度已享受低保的2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差发放补助金57.6480万元;对其余8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发放补助金34.4400万元;预估本季度每月新增保障对象6名,发放补助金2.52万元,以上三项合计金额为94.6080万元。各乡镇(街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补助金额详见附表。
上述款项由区财政拨付,实行社会化发放,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支出。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