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经预估,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284人(12月实际发放248人,预计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高龄新增26人,城镇低保高龄新增10人)共计85200元,每月约发放28400元(其中农村低保高龄补贴25900元,发放城镇低保高龄补贴2500元),各乡镇(街道)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人数、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该款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办理身份证不能开户的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望各乡镇(街道)及时把未开户对象的高龄补贴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附件:1.2024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城镇低保老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2.2024年第一季度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老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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