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经测算,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5681169元。
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共4691人(9月实际发放4491人,2023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200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295元,每月发放1383845元。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51535元。
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共4695人(9月实际发放4545人,2023年第四季度预计新增150人),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1085人(9月1048人,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7人),每人每月128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610人(9月570人,第四季度预计新增40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2084人(9月2049人,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5人),每人每月107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916人(9月878人,第四季度预计新增38人),每人每月85元;每月共计发放509878元。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需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9634元。
上述款项实行社会化发放,希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发放对象的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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