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发放2023年第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3-03-22 16:39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619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第二季度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经研究决定,发放2023年第二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5329428元。 

  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共4487人(3月实际发放4287人,2023年第二季度预计新增200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285元,每月发放1278795元。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需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36385元。 

  全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共4589人(3月实际发放4439人,2023年第二季度预计新增150人),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1041人(3月1004人,第二季度预计新增37人),每人每月128元;非生活困难的一级重残人员632人(2月592人,第二季度预计新增40人),每人每月115元;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1999人(2月1964人,第二季度预计新增35人),每人每月107元;非生活困难的二级重残人员916人(2月878人,第二季度预计新增38人),每人每月85元;每月共计发放497681元。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需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93043元。 

  上述款项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区农商银行代发,希乡镇(街道)要切实掌握发放对象的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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