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联乡、松下镇、江田镇、梅花镇:
为做好我区抗旱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农口救灾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0〕126号)文件,经区政府批准,现将2020年市级农口救灾资金30万元予以下达,款列“2240704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科目支出。请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报区水利局和财政局备案。
附件:1.2020年市级农口救灾资金下达表
附件:2.市级农口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2021年2月5日
附件1:
2020年市级农口救灾资金下达表
申领乡镇 |
补助金额(万元) |
罗联乡 |
10 |
松下镇 |
7 |
江田镇 |
7 |
梅花镇 |
6 |
总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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