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截至3月全区城乡80周岁以上低保高龄267人,预计第二季度新增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26人,城市80周岁以上低保10人,合计城乡80周岁以上低保高龄300人,预计第二季度发放90900元,每月约发放30300元(其中:农村低保高龄补贴28100元,发放城镇低保高龄补贴2200元)。各乡镇(街道)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人数、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第二季度80周岁以上城镇低保老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2.2025年第二季度80周岁以上农村低保老人高龄补贴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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