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发放2021年第三季度城乡低保补助款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1-06-22 09:3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健全长乐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必要救助,经研究决定,发放第季度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每月补助款共计4319884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共246362人,每月需发放城市低保补助款216752元;农村低保对象共38396608人,每月需发放农村低保补助款4103132元,上述款项由市财政拨付,列低保专户报支。 

    该款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办理身份证不能开户的城乡低保对象由镇乡(街道)负责发放。希相关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及时把新增低保对象存折和未开户低保对象的补助款发放到位,并要切实掌握城乡低保对象动态,及时上报调整,确保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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