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日期 |
罚字编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地 址 |
处罚原因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备注1 |
1 |
3.29 |
37 |
福州丰兴达汽配有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仙桥村仙东村 |
我局执法人员对福州丰兴达汽配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汽车配件生产项目;检查时该公司未投入生产,现场已安装11台冲床、4台注塑机,另外3台注塑机及其他设备已进场未安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611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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