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2020年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目录(10.22)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0-10-23 15:00 浏览量:
 

序号

处罚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办理情况

1

长乐军航混凝土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堆场存在部分沙土原料没有防尘布遮盖,露天堆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正在办理

2

福建福慧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漆渣和废油漆桶露天堆放,未按规范收集至危废仓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正在办理

3

福建福慧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滚漆生产线车间窗户未关闭,并设有多个排气扇,滚漆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接外排;现场有1台水帘机正在作业,水帘设施未开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零八条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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