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福州市长乐区信中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施工作业
立案时间:2020年7月9日
案件当事人:福州市长乐区信中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2020年5月13日,长乐区供电公司向区工信局报案称福州市长乐区信中吊装工程有限公司吊装过程中吊臂与110千伏皋松Ⅱ路#5塔至#6塔之间的导线安全距离不足,引起线路跳闸,造成安全隐患。
执行情况:根据《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10000元的行政处罚,所处罚款已到位上交国库。
结案建议:予以结案。
办案时间:2019 年7月 9日至 2020年 8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