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灵活就业人员意外险补贴来了!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享受
来源:长乐区融媒体中心 2021-08-16 09:09 浏览量:

  近日,记者来到区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看到,一楼办事大厅内,前来咨询和办理灵活就业意外险补贴的人员络绎不绝。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市民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办理流程等事项。

  “近期,我们人社局推出了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政策,对他们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保障,为新业态从业者撑起职业安全权益‘保护伞’。”区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等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可同时申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年缴保费高于100元的,按100元予以补助,年缴保费低于或等于100元的,按实际年缴保费予以补助。首次申领时间在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第二年第三年可按规定继续申领补助(不超过3年)。该项补助将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可通过个人申报或由保险公司代为申报。个人申报人员可通过办理就业登记,并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向常住地属地乡镇(街道)就业保障服务平台就近申请;保险公司代为申报人员可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选择由被选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代为申报补助,其中,投保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个人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

  (记者 王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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