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1-11-26 10:03 浏览量: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的重要阶段,也是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攻坚期。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长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和“十三五”面临的新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改革,服务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到新的水平。

教育事业基本概况。2015年,全市共有各类学校293所,其中,教师进修学校1所,普通中学31所(含独立高中2所、完中8所、初中2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97所(含中心小学22所、完小70所、初小5所,其中民办1所),幼儿园137所(含独立公办幼儿园23所、民办幼儿园58所、小学附设学前班5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培训和早教机构23所;在校生约10.3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学生7822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3002人,初中生16973人,小学生49576人,在园幼儿23824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09人;教职工5689人,其中专任教师5396人;全市校园面积24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3.65万平方米。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1所,省级文明学校3所,省一级达标高中2所,省二级达标高中3所,省级示范小学2所,省级农村示范小学11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2011年和2014年被省政府授予“教育工作先进市”称号,2012年被省教育厅授予“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城市”称号,2014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称号。

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努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同时按照鼓励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制定《长乐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促进学前教育有序发展,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8.92%,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97.5%。航城中心幼儿园、十洋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通过了“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认定,提高了示范性幼儿园的覆盖率。全力做好第一轮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认定工作。规范民办园发展,认真做好全市民办园的年检工作,加强对无证园的深入排查和整治工作,促进民办园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学校布局调整、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名校办分校”模式、教师轮岗交流和优质普高招生指标校际分配等有力措施,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教学常规和教研工作管理。认真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做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保持上升势头。积极创造条件,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加快特教事业发展,长乐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设施不断完善, 2013年长乐特教学校被评为福州市文明学校。不断巩固和扩大“双高普九”成果,2015年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00%安排入学,6—15周岁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均达99.5%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

普高教育趋向优化。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进质量监控和评价办法,促进教育质量提升。落实优质高中定向生招收政策,促进高中生源均衡分布。加强高中达标校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20143月长乐高级中学通过省二级达标高中认定,我市达标高中比例达50%,其中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20%。2015年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4.8%。2015年我市高考报名考生2995人,本科录取率达55.7%,其中本一录取率达22.3%,有317名考生被“211”、“985”院校录取(其中4名考生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重视和加强华侨中学新疆高中班学生管理工作,2015年华侨中学第二届新疆班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36人全部录取本科院校,本科录取率100%,其中本一录取22人,录取率61.1%。

职成教育稳步推进。按照《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教育费附加总收入的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长乐职专2015年6月通过了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示范校省级验收。积极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电大、自考等各类教育。“十二五”期间,电大毕业229人,自考毕业113人;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8900人,就业7200人;实用技术长中班培训9100人,短期培训419500人;扫除文盲2820人,巩固2571人,提高1841人。2015年全市成人文盲率为2.45%,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为0.23%。

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坚持依法执教、从严治教,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优化教学手段和评价办法,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均能开齐开足省颁课程,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学生课业负担有所减轻。2015年我市中考七科平均分、及格率均居福州五区七县(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首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5%。同时,针对农村生源减少的情况,为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我市积极稳妥地实施教育资源整合,2014年2月潭头中学并入长乐五中,同年9月首占中学和赤屿中学并入长乐一中一分校。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加快推进校安工程建设,2011-2015年投入资金3.2亿元,建筑总面积12.67万平方米,完成长乐一中学生宿舍楼、长乐二中图书馆、航城中学教学楼、金峰中心小学综合楼、湖南中心小学二部综合楼等学校校舍。城区新增中小学及幼儿园4所,2011-2015年投入资金3.28亿元,新建校舍11.26万平方米,分别完成长乐一中一分校一期项目、附小一分校、进修校附小、实验园分园。加快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力度,2011-2015年投入资金3540万元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面积1.55万平方米,完成湖南中心幼儿园、金峰中心幼儿园等6所办公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教学装备。五年来我市在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设备及图书等方面共投入8500万元,进一步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2015年完成中小学“班班通”一期工程和计算机更新,302台教师用计算机和3559台学生用计算机都已送达学校交付使用,“班班通”硬件设备和专线网络已通过验收。

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按照省、福州市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规定,从2014年春季起,落实小学每生650元、初中每生85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对学生数在150人以下的学校按照150人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同时,2014年以来市财政每年还拨付专款100万元用于小规模学校修缮及设备购置补助,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2015年共免除6676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4709万元,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作业本费用518万元;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达1700人次,金额总计175万元;从2011年秋季开始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政策,2015年共安排1977万元用于10807名高中学生免除学费。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2015年资助贫困幼儿102人次,发放8.7万元;资助高中贫困生584人次,发放51.16万元;资助中职贫困生157人次,发放15.7万元;资助特殊教育学生226人次,发放13.2万元。2011年秋季开始,对在读的经济困难的长乐籍高校学生实行助学贷款政策。

师资水平持续提升。201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长乐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长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出台了特级教师和名校长选拔培养制度,分期分批安排名师名校长参加专项培训和赴台教育交流。2015年举办了三期名优校长高级研修班,共组织了70位中小学校长分别赴西南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开展进修学习,17位中小学校长赴台湾开展教育交流活动。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评选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2015年我市小学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4.4%,初中、普高和中职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85.3%、99.6%和100%。城区和农村学校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分别达51.07%和55.74%,我市本级骨干教师达到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7.8%,福州市级骨干教师达到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2.8%。推进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农村初中富余学科教师交流到小学任教,缓解小学师资不足的矛盾,教师轮岗交流比例达到10.6%,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10%。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宣传优秀教师等活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立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在控制编制总量前提下,开展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五年来共录用新教师830人,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德育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各级文明学校、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校一品”的文化特色,吴航中心小学被评为全国“青少年集邮活动”示范基地。依托各中心小学和城区小学建立乡村和城市学校少年宫,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推进,学生法制观念与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传统文化和乡土文化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德育特色更加彰显。长师附小、洞江小学被授予福州市首批“儿童歌舞剧示范学校”和“书法、篆刻艺术教育示范校”。加强家校合作,拓宽教育平台,漳港中学等10所家长学校获第四届“福州市优秀家长学校”称号。认真贯彻落实2015版《中小学生守则》,促进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安全管理落实到位。201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校车安全工程”和“平安校园”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约2000万元。目前全市所有学校均已实现校园视频监控联网和远程喊话对讲,建成了学校安全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校车管理工作和国标校车更换走在全省前列。首批公办学校校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全市209部校车均已安装GPS视频和音频监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初步实现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率先实现校车全程卫星定位与音视频实时监控。强化安全常态化和系统化教育,认真落实每周“安全与健康”地方课程和每天五分钟安全教育,修订了《长乐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15版),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近五年全市各类学校均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十二五”时期,我市教育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十三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人口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公办学校完全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仍有一定压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二是部分农村初中和完小校建设与改造有待进一步加快,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教师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小学(含学前班)教师缺编,骨干教师在不同学校的配置还不够均衡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三五”时期予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更是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一是党和国家为教育指出新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要求,为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对深化教育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质量提升、内涵建设、改革创新成为教育系统的最强音和关键词。二是“一带一路”和福州新区建设为我市教育发展带来新机遇。我市要主动全面融入“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和福州新区的开放,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促使我市教育事业得到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支持。三是广大群众对我市教育发展提出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已从“有书读”提升到“读好书”的阶段,对优质学校的期望值不断攀升,优质教育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这些情况都要求我市加快完善现代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优质公共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二、“十三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共长乐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优先、均衡、优质发展,适应长乐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期待,推进各类教育规模与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实现长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方针

以优先发展为保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在实施城市发展战略中,统筹兼顾,全面提升,依法治教,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坚持立德树人,面向全体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差异,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具备强健体魄、良好品德、健全人格,具有较强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能积极适应社会,主动服务社会的合格公民。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制度创新和特色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主要途径,建立完善学校特色建设激励机制,强化教育科学研究,健全校本教研体系,推进教育观念、办学机制、招生考试制度、教育手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鼓励支持学校以及校长、教师、学生的个性发展,进一步办出特色,增强区域教育竞争实力。

以促进公平为基础。深入实施均衡发展战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水平,促进各类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学校生源、办学质量等方面向高水平均衡方向发展,加快缩小区域内教育差距,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公民公平享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合理配置和优化教育资源,挖掘内部发展潜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引导学校特色办学,创设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平台,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三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聚焦教育事业发展薄弱环节、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补齐教育事业发展短板,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高中教育跨越发展,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努力构建具有长乐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20年,全市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教育结构更趋优化协调,学校布点更趋科学合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拓展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基本形成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每一个适龄儿童与青少年提供充分的、均衡的教育机会和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教育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事业发展指标

2020年,努力完成以下各项事业发展指标:1.学前教育。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1%以上。2.义务教育。“双高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按时毕业率达100%,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均达99.6%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年巩固率达98%以上,毕业生升学率达98.5%以上;消除农村薄弱校,较高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3.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以上,达同期省平均水平,优质高中比例得到提高,95%以上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4.成人教育。抓好城镇流动人口的扫盲工作。全市成人文盲率降低到2.0%以下,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0.3%以下。5.高等教育。积极推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建设发展,加快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

(三)学生培养目标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前教育阶段,培养幼儿良好的兴趣爱好和卫生习惯,引导幼儿学习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发展幼儿的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浓厚的学习兴趣、正确的劳动态度、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康的体魄,掌握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能力;高中阶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职业教育方面,培养学生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促进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的能力;特殊教育方面,培养学生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技能,初步掌握弥补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四)教师队伍建设目标

2020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师德修养全面提高,专业能力切实增强,队伍结构日趋改善。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幼儿园(含民办)、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达60%95%,初中、普高和中职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90%99.8%100%。幼儿园(含民办)园长和小学校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分别达99%95%,初中和高中校长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96%100%。城乡学校之间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分布比例差异不超过10%,达到基本均衡。高层次教育人才数量显著增加,福州市、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分别达到5%和10%以上,名师名校长队伍进一步壮大,涌现一批在福州市乃至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和教育专家。

(五)学校建设目标

围绕我市城市空间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大力改善重点区域、城镇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城区新增学校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在旧城改造、福州新区建设、滨海工业区等园区建设中,同步规划建设高品质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整合条件成熟的乡镇(街道)的教育资源。

四、“十三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策略与措施

(一)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并深化考试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形成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反馈体系。建立对学校、教师、学生的科学评价体系,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把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和激励学校通过内涵发展,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形成学校自主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教科研在教师专业成长、新课程改革和教育行政决策中的引领、推动、参谋作用。

提高综合素质。以学校体卫艺专项督导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体育等方面工作,配齐配强学校体育、艺术教师;开足开齐音乐、美术等丰富的美育课程,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每周1节书法课教育,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扎实开展心理辅导和疏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持续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等活动,增进中小学生对母语的热爱。建立完善的中小学生实践活动评价体系,逐步扩大学生评价成果的使用范围。鼓励学生积极、理性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筹建一所社会实践基地,积极推进中小学开展春秋游、夏冬令营、野外拓展生存训练、研学旅行等体验活动。

加强德育工作。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标准》,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将德育贯穿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等各方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学生法制、反邪教、生命安全、文明礼仪、毒品预防、理想信念和民族精神等经常性教育,加强以城市少年宫和乡村少年宫为核心的学生校内外活动场所建设,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法治意识和人文素养,努力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减轻课业负担。积极践行幸福教育,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控制作业量和考试难度,提高教师课堂效率和质量;督促学校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办法,努力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进一步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落实民办幼儿园扶持优惠政策,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大力开展优质园创建工作,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到202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1%以上,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86%;独立公办幼儿园100%达到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30%以上的民办幼儿园达到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示范性公办幼儿园,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公办幼儿园为核心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网络。

加快学前教育建设。落实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长乐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第二期、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建设纳入我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十三五”期间,投入约2880万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园舍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完成营前、梅花、鹤上和罗联等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建设任务,继续增加全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数,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市财政继续按每年每班2万元的标准对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给予经费补助,专门用于添置教学设施装备,满足日常教学活动需要。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按照城市规划和学前教育规划标准,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做到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国有企事业和集体单位、乡镇(街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对城乡办园条件较差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改造提高,扩大学额,改善办园条件。用回购民办幼儿园举办公办幼儿园,支持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多渠道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区或中心城镇区域,推动“公建民营”办学模式,节约政府财政办学运营成本。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认真实施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幼儿自主学习的空间,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养成教育,满足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全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在通过“两项督导”省级评估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国家级验收的基础上,坚持规模、质量与效益并重,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向资金困难学校倾斜。适时调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的划分,改革招生办法,促进城区中小学均衡、优质发展。控制名校的招生规模,有效缓解过度择校现象,消除超大班额问题,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51-55人班额比例控制在8%以内。健全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建立留守学生普查登记、结对帮扶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鼓励通过优质学校办分校,组建教育集团、学校联盟等办法,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施初中“壮腰”工程,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着力补足初中办学条件缺口,缩小城乡、校际办学差距。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办学差距,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50%以上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根据《福州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福州新区总体规划》《长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结合城市化进程、学龄人口数量和城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进一步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资源配置。同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学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大新区学校建设和中心城区学校扩容改造力度,增强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对农业人口(外来人口)转移的吸引力,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农村教师和参加校际轮岗交流教师住房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提升特殊教育办学层次。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的教师待遇,进一步夯实办学基础,加快长乐特教学校创建省级标准化学校的步伐,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提升特殊教育办学层次。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配备资源教室,创设有利于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探索医教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与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提高教育与康复的有效性。

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和民间资本举办高水平民办学校。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区或中心城镇区域,推动“公建民营”办学模式,节约政府财政办学运营成本。在首占新区规划布局民办学校,进一步缓解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压力。搭建各类民办教育培训、观摩等学习交流平台,提高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和监督。

(四)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

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加快现代教育技术与高中课程的有效整合,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和学生评价体系。积极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高课程实施能力。完善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和培养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优化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逐步完成长乐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等四所普通高中布局整合工作,拓展提升长乐一中、华侨中学、二中、七中和高级中学等达标高中办学水平,提高我市达标高中比例,到2020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95%以上完成达标建设,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超过33%。继续推进长乐一中等四所普高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建设和六所中学的省教科研基地校建设,深化校际合作和资源共享。组建由骨干教师和名师工作室成员等组成的质量监控研究团队,定期开展高中教学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强化高中教育教学管理,带动和促进一般普高办学水平提升。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长乐华侨中学新疆高中班学生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民族教育交流合作。

(五)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办好综合性、多功能、现代化的长乐职教中心。继续保持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和实训设备装备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长乐职专创建全省一流的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纺织服装、汽修、老年护理、旅游财贸和数控机电等专业。以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为依托,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订单式”人才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促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着力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有较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职业教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打造校企合作实训平台,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学研结合研发中心,到2020年,争创1所省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

(六)支持高等教育特色发展

积极推动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建设发展,鼓励其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升水平,建设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成为我市窗口型民办本科院校。加快推进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新校区建设和入驻工作,依托网龙网络公司的人才、技术及资源优势,全面对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养软件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持续推进教育信息化改革和校企一体化办学实践,争创全省教育信息化标杆院校。

(七)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形成

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格局,将终身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职业教育为核心,推动开放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共同参与,构筑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终身学习,使学习与创新逐渐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公民普遍的生活方式。

优化教育服务资源。依托长乐电大,推动开放教育向企业、社区延伸,向城镇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退役士兵拓展,拓宽办学范围。依托长乐职专,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大力发展社会化、行业化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努力提高继续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完善社区学院建设,推进创建省级社区教育试验区的建设,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

(八)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倡导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观,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把师德表现作为今后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继续实行教师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教育战线做出优异成绩的教育工作者和教师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不断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指数。

深化教师人事改革。积极推进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差距,破解择校难题,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0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3%,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扎实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学校教师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核定教职工编制总量,市教育局在总量内分配到各个学校,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开展中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培训,通过公开招考办法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幼儿园教师及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切实改善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和老龄化现象,确保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在编制不能突破情况下,按福州市有关规定录用编外聘用教师,实行人员总额管理,工资总额核定视同在编教师,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到2020年,基础教育教师刚性缺编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长乐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努力构建集教师综合素质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教育信息资源开发、教育技术推广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继续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3%核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为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采取以参与式为主的多种教师培训模式,坚持培训与教研、教改相结合,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网络培训三位一体的培训形式,落实教师全员培训。以“名师工作室”为引领,广泛组织名师送教、送培、讲坛、带徒等活动,促进教师学习型团队建设。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工作,推动区域间师资力量的均衡配置。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优秀教师到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造就一支能带领教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优秀校长队伍。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大培养选拔名校长、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工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到2020年,力争我市本级骨干教师达到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福州市级骨干教师达到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5%以上。深化与港澳台及教育发达国家的教育交流。

(九)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校舍档案信息和安全预警体系,确保所有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符合综合防灾要求,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校(园)舍建筑面积约5.33万平方米,加固抗震校舍1.46万平方米,重点完成长乐五中、六中新校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教师周转房建设,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农村教师和参加校际轮岗交流教师的住房困难,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促进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根据福州新区发展思路,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工作,促进学校布点建设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继续投入约2.02亿元建设长乐一中首占校区二期、冰心小学(暂名)和洞江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适时对城区现有教育资源进行科学论证和有效整合,充分挖掘办学潜力,促进规模与质量提升,缓解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压力。加快推进市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的建成,通过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复查,力争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申报条件。大力推动长乐一中、长师附小学校试点,实行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按照“一校多区”模式,设立若干校区,为首占营前新区、滨海新城等区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服务,切实满足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结合我市城镇化进展情况和农村学龄人口变化及规划情况,重点对营前、潭头和江田等乡镇(街道)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妥善处置各类撤并学校闲置校舍和土地,优先用于举办小学、幼儿园和乡村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促进教育资源有效开发利用。

提升滨海新城教育水平。加快提升福州滨海新城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充分利用福州市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的优势,大力引进福州市区的福州三中、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福州金山小学、福州市儿童学园等名校资源,在对滨江新城区域内现有的文武砂中学、壶井中心小学、漳港尚迁小学和壶井中心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改扩建的基础上设立相应的滨海新城分校,进行对口帮扶,切实提高其办学质量。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动福州融侨双语学校项目建设,重点建设4所由教育部门办学的配套幼儿园,高起点、高水平新建(含迁建)2所小学、改扩建1所初中、新建1所滨海新城九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新建1所福州市属公办普通高中,逐步完善滨海新城教育配套。充分利用长乐城区的附小、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等优质学校,在滨海新城区域内的村小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设立相应的滨海新城分校,进行结对帮扶,逐步提升区域内学校办学水平。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全市教育信息化顶层设计,推进“智慧教育”、“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项目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引进全国教育科技产业优秀的软件应用服务平台,深化教育教学应用,探索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智能化管理,促进校际间优质资源共享和同步教研,形成涵盖全市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网络系统,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完善学校功能室设施,中小学班均接入网络带宽,促进教学硬件均衡配置,到2020年,打造1所智慧校园示范校、3所智慧校园试点学校,90%以上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省颁标准中的规划建设要求,仪器图书配备达到省颁一类标准,力争城镇网络带宽不小于10M、农村不小于5M,95%以上的班级接入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全市学校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功能完善、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

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按照“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原则,不断加强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学校文化建设与研究。加强学生的文明行为、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的管理行为等方面教育,培育文明和谐的行为文化。立足学校实际、传统底蕴、工作优势、周边资源等因素,进一步丰富学校建筑和景观的文化蕴涵,努力创建个性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彰显“一校一品”的学校特色,使校园文化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内生推动力和核心竞争力。

加大教育政策惠民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继续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2000元的保教费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对少数民族中学生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继续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对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免除学费,对长乐职专纺织类、老年护理专业学生免除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补助标准。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费提供课本和作业本,在全市真正实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上学。

(十一)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管理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健全学校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网络带宽水平,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实现学校食堂视频监控全市联网,完善校园自动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教育局视频监控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学校教师安全救护技能的专业培训和规范管理,争取2018年底之前实现全市教师《红十字救护证》持证率达到100%。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学生人身伤害救助专项经费,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积极构建由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平安校园”共建网络,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继续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完善《长乐市校车管理办法》,明确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在校车管理方面的责任。推动农村公办小学政府购买校车服务工作,力争2018年底之前基本解决农村集中办学的公办小学学生上放学交通难题,2020年前基本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放学交通难题。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城区由家长专车接送的学生改乘定制校车,减轻家长负担,缓解城区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状况。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学校周边公交线路,提高公共交通对学校的交通保障能力。

(十二)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不断完善督导机制,创新督导方式,优化督导程序,强化督导结果,努力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健全对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和对乡镇(街道)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巩固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围绕教育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教育督导报告反馈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跟踪复查和问责力度。加强并改进对督学的选聘、管理和考核,提高督导工作质量。

  五、“十三五”时期长乐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发展责任

市委、市政府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分步骤抓好本规划的贯彻实施,确保教育发展目标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配合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内教育的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巩固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局和各类学校应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力度,注重形势教育和舆情引导应对,坚持管住课堂、管住讲座、管住网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从政从教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营造教育系统优良的党风政风行风。加强教育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基层调研实情,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学校、师生和群众所反映的教育问题,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和质量。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教育优先

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依法建立稳定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议制度。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继续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基础教育建设经费优先保证学前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安全工程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实施教育精准扶贫项目,加强对山区海岛及农村边远学校的建设和教育装备经费保障。强化教育资金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审批制度、支出管理办法,确保教育经费安全、高效、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制度创新,完善管理机制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改进管理方式,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整合薄弱学校、扶持新校发展,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进一步扩大教育交流,多层次、广领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常规管理,通过用人、评价、分配等制度激活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民主管理,推进学校管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全面落实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

(四)推进依法办学,优化教育环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切实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的合法权益。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教育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对教育的监督。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好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长乐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长乐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分年度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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