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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长乐区教育局 2024-03-05 15:2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长乐区法治政府建设,长乐区教育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科学建章立制推进机关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1.狠抓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二是牵头组织建立健全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三是学校项目建设、采购等均按要求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聘请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张迪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在重大决策前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依托法律顾问专业知识,成功化解2起信息公开行政纠纷,以及多起下属学校劳动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依法引导相关人员走司法途径化解矛盾。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现阶段区教育局机关干部有执法资格共20位,针对执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组织区教育局全体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专业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持续加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

4.推进执法平台建设。按照省市平台建设工作时间点,扎实推动我局省一体化执法平台建设工作落细落实,确保工作质效。目前已完成平台前期建设及执法设备配置,执法设备配备率100%,积极推动本部门行政执法要素认领及非税配置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真实案件应录尽录,已完成真实案件录入30件。

5.强化多元监督制约。一是开展保密、廉政、纪律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二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牵引,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党组会议。三是认真落实局长、校长接待日工作,积极召开基层党政干部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等,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6.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应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2023年,区教育局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53条,通过“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传达解读,发布教育相关信息2000余条,加大涉及民生福祉的教育重要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坚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细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产生重大执法案件,及时将抽检结果在教育局公示栏、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开,跟踪整改。

2.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守住教育系统安全底线。一是扎实开展安全检查。2023年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开学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其中,开学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26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发现隐患193处,建立安全台账,要求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二是做好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春季开学校车安全大检查行动,委托专业力量全面排查全区242台校车隐患,联合区交警大队等局随机抽检17家校车使用单位、78台校车,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和安保监控实现全区校园内外视频监控、食堂“明厨亮灶”监控全部与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区教育局的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对学校安保人员工作情况、食堂食品实时巡查。四是优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收集汇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72处,整改率达100%。

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一是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运营,常态化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爆雷”“冒烟”监测,继续深化“双减”工作。二是对专用账户金额异常的或没有流水记录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检查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 “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2023年,长乐区共开展41批次的检查整治,排查机构41所,出动人员130人次;共接到关于校外培训的投诉举报30起,涉及30个机构,取缔5个无证机构,并将继续跟踪,切实减轻我区中小学生课后负担。

4.围绕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一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印发《办学许可证申请设立前注意事项与办理流程》及相关审批文件、法律依据等材料,指导企业群众应用“一网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办理模式,落实“ 一趟不用跑”。目前,区教育局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29项(含子项)标准服务事项中,“一趟不用跑”共计26项,占比达到89.66%。二是规范民办教育审批。我局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会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力量办学审批流程,办事指南明晰,不私设事项审批,不搞体外循环审批等,23年受理办结民办学校变更和终止事项共21件。三是提升窗口服务。目前,区教育局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29项标准服务事项中,21个事项均达到省网办“五星级”全程网办,2023年我局政务服务受理申请事项共713件均为好评。四是优化信访工作。组织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信访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信访办理程序,做好信访件及12345诉求件办理,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维护教育系统安定稳定。2023年及时办结“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件102件,“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诉求件2673件,及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满意率为100%。撰写的《高效解决转学难 为民解忧获点赞》案例获评2023年福州市12345热线诉求办理“优秀典型案例”。

5.保障合法权益,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网”。一是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保护制度,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协同配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对侵害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向学生、家长公布学校防治欺凌处理电话。二全面深化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三是着力构建家校社保护网络,对于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情形,联合检察部门对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严格落实校内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微信群、QQ群的监管,共同落实好引导、管控措施,严防不法分子网络诱骗、侵害未成年人。五是强化女童保护工作。我局与区检察院联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合作,实施“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机关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2023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1次,组织收听收看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专题培训视频会议,派人参加长乐区行政复议应诉、长乐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应用等专题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2.夯实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教。一是推进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利用课堂主渠道,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挖掘课程中法治教育资源,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二是完善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目前全区共有法治副校长142人,法治辅导员25人,将法治课纳入课程计划,落实每年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任务,举办了760场法治进校园活动。三是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利用主题教育、少年宫、社团活动等载体融入法治教育,组织师生走进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等司法机关,开展线上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法院审判旁听等活动,通过长乐职专“长乐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吴航中学“长乐区禁毒教育基地”等“第二课堂”开设法治实践教育活动课程,将法治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各类活动,推进普法提质增效。

3.着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浓厚氛围。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营造良好的教育法治环境,长乐区教育局出台《长乐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全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二是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法治宣传,广泛深入学校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三是丰富教育载体,发挥校园网、公众号、校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宣传阵地作用,利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网络宣传手段精准普法,形成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以来,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已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力度不够、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服务意识尚有差距。二是教育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大多为非法律专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足,虽经培训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专业化仍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推进和实效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用好课堂主渠道,加强法治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不断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完善教育制度实施体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水平。

(一)凝聚法治建设共识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法治理念,继续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学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机关、学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不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化、科学化治理水平。

夯实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更新法治观念,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考取行政执法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提高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有效延伸法治监督、指导职责,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持续将学法培训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重要内容,成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骨干和依法维护学校、师生权益的引领者。

规范教育行政执法

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乱执法”违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有序组织落实2024年教育系统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学校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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