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江田中心小学(中心校、桥里小学、溪湄小学)校园文化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0-09-22 17:25 浏览量:

  江田中心小学(中心校、桥里小学、溪湄小学)校园文化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XRD[GK]2020032-1)

  一、项目编号: [350182]XRD[GK]2020032 

  二、项目名称:江田中心小学(中心校、桥里小学、溪湄小学)校园文化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XRD[GK]202003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鸿创空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天福村天福17号36号厂房一层109 5726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XRD[GK]2020032-1 包1 

  福建鸿创空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1-1

A9999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鸿创 鸿创 1(批) 572690 57269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烽 (包1)
评审专家: 周小华,郑维山,段春旭,付中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缴纳服务费开户行:单位名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银行账号:41176990765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XRD[GK]2020032-1 包1 :859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价格扣除:福建鸿创空间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6%扣除(即扣除34361.4元);其余投标人均未提供有效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 

  地  址:长乐区江田镇林柄街10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楼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陈丽华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丽华 

  电  话:陈丽华0591-83537387或0591-87581720 

  福建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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