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日期 |
罚字编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地 址 |
处罚原因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备注1 |
1 |
8.17 |
208 |
福州轩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
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3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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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UV滚漆流水线正在生产,生产车间窗户未关闭;手喷车间有1名工人在喷漆,配套的水帘机没有运行,该公司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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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17 |
209 |
福州轩艺工艺品有限公司 |
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18号金山空港工业集中区23号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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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实际的废气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上登记的废气排放口数量不一致。 |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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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17 |
210 |
福州市长乐区福华印染有限公司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华阳前下1号 |
该公司正在生产,定型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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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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