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2021年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目录(8.16)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08-23 16:58 浏览量:

序号

日期

罚字编号

被处罚人(单位)

地 址

处罚原因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备注1

1

8.16

205

福州星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福州市滨海工业区(古槐片段)

公司健身器材加工车间东北侧车间外有大量废漆渣和漆桶露天堆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

8.16

206

福州星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福州市滨海工业区(古槐片段)

 

公司健身器材加工车间西南侧有一厂房,内部有一铸造生产线,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工艺:废铁砂、废铁屑—熔融—浇筑—成型,熔融废气配套有脉冲除尘设施,但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罚款人民币20万元2、对该公司项目直接负责人刘国顺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