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海洋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决定的公示(2023年10月19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3-10-19 09:10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海洋工程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0591-28830076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编:350200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东部海域、闽江口南岸

 

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长乐外海C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闽江口南岸,东濒台湾海峡,西与闽侯县毗邻,又与福州市区一线对称,南与福清市相连,北与马尾区隔江相望。长乐外海C区位于长乐海岸线以东,理论水深在41~47m之间,离岸距离约40km,该区域水下地形相对平缓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496MW,安装单机容量8MW的风力发电机组37台和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共计57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内连接风机及风机与海上升压站之间的35kV124.4km)以及升压站与陆上集控中心之间的220kV海底电缆(2×38.36km)。风机安装采用整体安装方案工程静态投资为1011474.96万元(含陆上集控中心),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

 

 

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船舶上含油污水应按规范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2)运营期应防止油类的跑、冒、漏、滴,废油、含油废物等应按规范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3)在风机上应采用不同色彩搭配,如旋转时形成图案,促使鸟类产生趋避行为,降低撞击风险。

(4)应通过增殖放流、开展人工鱼礁建设、海岸带修复补偿本建设项目造成的生态损失。

(5)升压站设置75m3事故油罐;设立溢油应急救援小组以及溢油应急救援保障措施等。

(6)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监测计划一览表开展施工期、运营期跟踪监测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了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

(2)加强了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未有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

(3)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了施工车辆行驶路线,避开了居民集中区。

(4)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了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了施工期的空气污染。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施工设备采取了降噪措施,未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2)对施工机械进行了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杜绝了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异常噪声。

(3)施工单位已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防噪声耳塞、头盔等防护用品。

(4)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减少了夜间施工作业。

(5)项目施工过程中打桩、电缆铺设避开了海洋鱼类产卵高峰期,并且了优化了施工方案,驱赶了桩基周围的鱼类,减少了水下噪声对鱼类的影响。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1)维修船上配备了垃圾收集设施,维修人员的垃圾能妥善收集保存,并转运至岸上处理。

(2)建设单位已与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详见附件1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已制定台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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