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10月21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10-21 11:30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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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滨海工业集中区

 

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项目
(2)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滨海工业集中区
(4)总投资:1200万元
(5)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644m2
(6)工程规模: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
(7)项目性质:新建
(8)生产定员:生产定员15,均人不住厂
(9)工作制度:年生产日300天,每天3班,每班8个小时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发泡废气,锅炉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统一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排气筒引高排放。项目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在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自然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合格产品、原料废弃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UV灯管不合格品产品经妥善收集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UV灯管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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