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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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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滨海工业集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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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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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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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项目
(2)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恒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滨海工业集中区
(4)总投资:1200万元
(5)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644m2
(6)工程规模:年产1000吨EPS泡沫板
(7)项目性质:新建
(8)生产定员:生产定员15,均人不住厂
(9)工作制度:年生产日300天,每天3班,每班8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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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发泡废气,锅炉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统一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高排气筒引高排放。项目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在经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自然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合格产品、原料废弃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不合格品产品经妥善收集碎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活性炭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UV灯管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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